住院服务须知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首先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为了您能尽快熟悉我院病房环境、积极配合治疗,使您尽快康复,特此为您介绍 病房的一些规章制度,请您给予配合。
一、作息制度:
1、病房早晨5:30点开灯,12:30午休,晚上9:30点熄灯;探视人员请准时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患者休息(新冠疫情期间谢绝探视)。
2、病房护士常规每日早晨6点开始抽血、测量血压等工作,如果您有特殊需求请提前告知值班护士;如有特殊检查、需要空腹进行的检查、检验 及治疗、护理项目等,医护人员会提前通知您.如果您还有不太明白的问题,用餐前询问一下护士,以避免因进食影响您的检验及检查项目。
二、订餐制度:
1、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提供合理的饮食建议,请您根据饮食建议在医院订餐,请您准备好餐具,配餐员会根据您的订餐,将餐车推到病房楼 道为您发饭。
2、就餐时间:早6:30早饭,11:30点午饭,晚5:30点晚饭。
三、陪住制度:
1、病房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陪住医嘱,根据医嘱由护士发放陪护腕带,陪住人员需佩戴好腕带,凭陪护腕带进出病房(疫情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 求执行)。每位患者只能有一名陪住人员(护工属于陪住人员)。
2、陪住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禁止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言语。
3、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不得吸烟、饮酒、高声谈笑、坐卧病床;不得自带床铺被褥等。
4、陪住人员在医师查房、患者治疗时,应主动离开房间。如欲了解治疗情况,须待以上工作结束后,再向医护人员询问。
5、陪住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疫情防控期间,陪护人员(含护工)应当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陪护和护工体温监测每日两次,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限制活动范围,闭环管理。
四、探视制度:(新冠疫情期间谢绝探视)
1、探视时间:周三或周五:下午200-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上午9:30-11:00,下2:00-5:00,其他时间请不要安排探视。
2、每位患者限2人同时探视,医院询问处对探视人员要做好探视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如探视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探视,探视家属应有核酸证 明、体温、健康宝未见异常等信息。
五、病房管理制度:
1、住院期间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 垂询。
2、入院后,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 何责任。
3、住院期间,您请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4、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5、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 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6、请您及陪护人员不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窗台上摆放任何物品,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如不听劝阻,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负。
7、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门不得反锁、拴死。
8、如携带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9、如果您想要洗澡,请先询问您的主管医师根据您目前的病情,是否能够洗澡。如果您的主管医师同意您洗澡,请您在家属或者陪护人员的陪同 下洗澡,尤其是老年人和体弱者。为了避免影响其他患者休息请您不要在患者睡觉时间洗澡。
10、您的床头桌最多放三样物品,物品请摆放整齐,用品用完后请随时放回原处,床下请勿放杂物。贵重物品请您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11、为了防止您滑倒,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同时请保持病室内、水池旁、厕所、洗漱间、楼道地面干燥,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 时清洁,防止滑倒、摔伤。
12、为了预防坠床摔伤,病床的一侧安放了床栏杆,特殊情况时两侧安放(如:神志不清、躁动者等),以保护患者的安全。老年病人和睡觉动作多 的患者请将床挡抬起。患者及陪护不得随意摘掉床栏杆。因患方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
13、请您远离热水瓶、电热水壶、过热的食品等容易烫伤您的物品。
14、住院期间您需要帮助时,可以按呼叫器与护士联系。
15、如果您是准备手术的患者,请您遵照医护人员的要求,戒烟并且练习深呼吸,以增加肺活量、改善通气,避免术后痰多、排痰困难,减少肺炎等 术后并发症.同时,练习卧位翻身、床上大小便,避免术后长时间卧床导致压疮形成;适应卧床排尿,以尽早拔尿管,预防泌尿系感染。
16、入院时请您带齐生活用品,住院期间不得离开医院。
六、出院结账:
1、如果您是北京本地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请在您出院一周后带着您的住院押金单到一层出院处结账;如果您是自费、公费或外地基本医疗保险 人员,在您出院当日接到护士通知后带着您的住院押金单和出院诊断证明到一层出院处结算和盖章,结帐后,请您拿着出院结算单到护士站 办理物品押金退费手续。
2、出院后请您按照出院诊断证明书中的医嘱按时服药和锻炼,定期到医院门诊复诊。
良好的就医环境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再次感谢您及您的家属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北京京中中西医结合医院护理部